2008年6月22日 星期日

偏遠校裁併 職權在地方

對於偏遠地區學校裁撤、合併,教育部主任秘書潘文忠強調,依地方制度法規定,這是縣市政府的權責,但教育部每年會邀請縣市政府研商了解,確保學生受教權益。
偏遠地區國中小學近年來有上百件合併、本校改分校、分校改分班的案子,各校狀況、改變型態不一,必須因地制宜。裁併學校以偏遠鄉鎮及山區為主,多數原因是學生銳減,基本上教育部在權責上尊重地方,但不能以經費為主要考量,而要以學生受教權為優先。潘文忠強調,如果學校要裁併,要有足夠的配套措施,首先要克服交通問題,不能丟給學生及家長。學校要針對學生進行新環境適應輔導,原住民村落若只有一間學校,就不可廢。
對於台南縣總爺國小北上抗議併校,潘文忠說,教育部會和台南縣政府溝通,以總爺國小大約一百五十人而言,人數不會很少,中央和地方應該共同維護學生的受教權。
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認為,裁併學校不能只以經濟考量,也要顧及教育多元化,建議偏遠小校可以發展學校特色,例如原住民小校可發展保存部落語言、文化。
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建議,偏遠學校的未來不能只有廢或併兩種方法,可以區域共享老師及行政人員,不要讓學生跑來跑去。

來源:自由時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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