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6月3日 星期二

1學期被記300個缺點 (台中)

台中縣某國中三年級吳姓導師管教嚴格,學生未按時繳交作業或服裝儀容不整即被記缺點,由於校規規定八個缺點等於一個警告,有學生上學期就被記三百多個缺點,平均一天兩個缺點。家長擔心學生畢不了業;學校訓導主任與吳老師溝通時竟起口角。教師會及家長會已介入協調。
台中縣教育處長王銘煜表示,警告、記過是希望學生改善,如果學生一再累犯應依個案觀察處理,尋求其他辦法輔導,幫助學生。
吳姓導師要求嚴格,凡學生遲到、未按時繳交作業、打掃不認真或服裝儀容不整,即記缺點一個,並定時將學生被記缺點數寄送家長知道,部分家長發現孩子被記缺點情形嚴重,一度揚言集體轉學,家長會介入協調,校方召開說明會才告平息。
一學期被記三百多個缺點的學生,換算者就超過三支大過,訓導主任等出面要求折衷處理,最後記四個警告解決。被記一、兩百個缺點的學生也不在少數。
學校訓導主任及生活組長認為吳老師要求太嚴苛,希望吳老師改善,不料雙方一言不合起衝突。訓導主任指責對方「咆哮」,造成其長期失眠,身心俱疲,告進教師會,希望該校教師會約束吳老師的行為;生活組長也說氣得高血壓住院,並揚言召開記者會討公道。
家長表示,國中生正值叛逆期,喜歡搞怪、生活比較懶散、上學遲到,但都不是大過錯,教師一味記缺點,易造成學生自暴自棄,認為學生態度才是重點,生活細節勿需過度苛求,教師應多給學生正面肯定及鼓勵。
吳姓導師坦承自己或許比較嚴格,「真實」記錄學生違規行為,但一切都是依據台中縣學生獎懲辦法內容要求,相關紀錄只是希望學生及家長知道約束改善,不讓學生心存僥倖得過且過,也強調並未一一換算成記過處分,且平時也提供獎勵措施,並非只處罰不嘉獎,因大家孩子生得少家長過度溺愛,才造成許多學生常規不佳。

來源:自由時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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