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6月11日 星期五

罵遲到大王 老師判刑 (南投)

  南投縣某國中張姓老師在學生集會的司令台上,對特定學生訓話,指該學生是「遲到大王、可列入金氏世界紀錄」等語,引發家長強烈不滿提出告訴。南投地方法院審結,依妨害名譽罪判張姓老師拘役四十天,得易科罰金,每日以一千元為計算標準。
  判決書指出,被告張姓老師也是該校訓導組長,當著眾多學生面前指責該學生,該生認為自尊嚴重受辱。
  南投地方法院表示,「公然」一詞,指以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狀況,被告老師雖聲稱係「愛之深,責之切」,惟法官認為被告訓令學生的態度、語氣、聲調、音量等,均使學生精神與心理上感到難堪或屈辱,有涉及公然侮辱之虞。

(自由時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