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月28日 星期五

學測作文 零分恐創新高

  國文作文以「學校和學生的關係」為題,不僅是大法官釋憲文首度入題,也是近10年國文作文以純議論文形式出題首例。補教老師說:「釋憲文恐嚇傻一堆考生,零分可能會有一卡車。」  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表示,以往最多考1個月前的時事,這次考10天前的新聞事件是近10年首例;考純議論文的寫作方式也是首例,和過去以抒情文為主的考試模式大相逕庭。
  中山女高張姓考生說:「以為會考抒情文,結果出議論文,有點錯愕難下筆。」金甌女中王姓考生說:「距離考試太近了,不知這則新聞,加上題目很硬,不知如何下筆。」還有不少考生說,學校模擬考有8成都是練習寫抒情文,純議論文幾乎沒寫過。
  由高中教師組成的台北巿國文輔導成員、景美女中國文教師陳嘉英說,以往學測作文考題多以學生個人經驗出發,如「走過」、「回家」,此次要拿高分須對事情有所了解,並條理、邏緝清楚。
  全國教師會解題團、師大附中國文老師林麗雲則批評,作文考題不符高中生的生活經驗,也可能產生城鄉差距。
  李嗣涔說,「題目出得非常好。」並稱讚題目重邏輯思考,會帶動考生深入思考。曾公開呼籲學生多讀判決文的清華大學榮譽講座教授李家同說:「閱讀判決文可訓練邏輯思考與立論基礎,培養學生『言之成理』的能力,未來應多出類似考題。」
  至於選擇題中間偏難,陳嘉英說,考題具鑑別度、有批判性、重閱讀理解,但文學性稍微不足。

 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主任牟宗燦表示,時事遠近不是重點,這次作文題目不錯。李嗣涔則大讚:「作文題出得很好,可以讓準大學生先思考未來學校和學生間會是什麼關係。」連總統府資政李家同都表示肯定,他認為學測應該多考論述文。
  師大附中老師林麗雲表示,鄉下、私立及管得較嚴的女校,親身經驗比較少,對他們不利。

  引導寫作以「學校和學生的關係」為題,不少考生引用熱門的霸凌議題,表示不難發揮。北市文德女中考生房季樺說,最近校園霸凌事件頻傳,她看到題目就直接想到霸凌,也加入自己的觀點,認為老師應主動了解同學狀況並協助,校內也應建立完善申訴機制。
  北市建中朱姓學生以同學在升旗典禮中吵鬧為例,闡述學校地位已轉變,表達學生和學校間應互相尊重。
  北市靜修女中呂翊華說,曾碰過態度很差的老師,只因為同學一點小事情就記警告,造成學生與學校間關係緊張,她認為師長應該多聆聽學生的聲音,而且台灣是法治社會,就算學生碰上不合理的處分,也應該有表達的權利,且能透過法律途徑來解決。
  高雄三信家商的蔡同學也以學校記點規定不人性為例,經申訴後情況漸有改善。
  建中褚姓學生以參加熱音社經驗出發,因為熱音社並非校方喜歡的社團,有些學校甚至會阻撓熱音社的運作。他也認同大法官見解,認為有第三者仲裁評斷是件好事。
  台中一中學生林旻澤則引台大丹麥學生威脅台灣住宿生事件,部份學生不滿校方處理方式,直接以行動抗議一事,強調學生要懂得溝通,未必要衝突。
  一位陳姓考生家長則反映,引用最近的時事,剛巧是考生最後衝刺時間,恐怕對時事不熟悉,答題會沒信心、影響表現,且題目頗強調台大校長個人意見,會否影響評分標準?未來考生考前勢必也會惡補時事,壓力恐怕更大。

  有資深大法官指出,釋憲文成為一般考試題目,將成趨勢,因為對人民權利的保護,本來就是民主國家趨勢,也會對民眾及學校等社會機關團體造成影響。
  監考老師、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助理教授謝開平說,由於涉及法律專業領域,若考生引用恰當的法律術語闡述,但閱卷老師缺乏法學專業,可能造成雙方的困擾與給分上的疑慮。應減少這類法律專業文字,避免考生混淆題意。
  全國教師會評論委員林麗雲分析,以大法官釋憲做為作文題不符合高中生的經驗與思考,較乖順、私校或偏校學生較難體會權利被剝奪後需申訴的感受:「立意雖好,但不適合做為中學生試題。」
  另有建中老師直言:「出題者要善良,答題者要冷靜。」命題老師應改以霸凌,學生權利等事件軟性切入,不需用嚇人的法律文字。
  台大校長李嗣涔表示,高中生進大學後馬上能行使這項權利,「可引導深度思考,對大學教育、通識或人格成長,都很正面。」
  司法院長賴浩敏也直說:「這是好事」、「樂觀其成」。

(蘋果日報.中時電子報.自由時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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