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4月1日 星期二

國中畢小毛賊 近乎文盲 (新北)

新莊某國中黃姓畢業生,因偷竊手機失風被捕,警方偵訊時意外發現,竊嫌的讀、寫都不靈光,國文程度幾近文盲;更令承辦警員驚訝的是,該名學生竟連自己的名字都寫不出來,還是警察先將少年名字寫在旁邊,請他「照著畫」才過關。
日前國科會一項研究團隊曾指出,有一所偏遠地區國中校長告訴他們,收了五名新生,竟有三人的識字程度接近文盲。沒想到人口密集的台北縣都會區也發生類似情況。
同為十五歲的黃姓與邱姓少年,前者國中畢業後未升學,後者讀某私立高中,兩人上月底跑到學校偷走民眾提包,前天深夜遭新莊警分局肅竊小組循線帶回偵訊。
離譜的是,兩人雖然國中畢業,但員警要求其中一名黃姓少年寫下自己和家人姓名、住址時,他竟然「鬼畫符」,讓人看都看不懂,追問之下,黃姓少年才坦承自己不會寫;另一名邱姓少年雖然會寫自己的名字,但員警觀察,他會的字彙也很有限。
警方通知雙方家長到分局陪同製作筆錄,黃、邱兩人接受訊問時都能對答如流,但筆錄問完後,員警要兩人看看筆錄有沒有誤解他們的意思時,兩人卻面露難色,直說看不懂。警方只好逐字逐句唸給他們聽,並要家長一起聆聽,有問題隨時提出,忙了許久才結束偵訊程序。
負責偵辦案件的員警透露,兩少年談吐正常,但要求他們寫字,簡直像是天大的難事。問他國中怎麼畢業,竟連名字都不會寫?黃姓少年僅說,自己不喜歡讀書,畢業後也沒有升學。
員警指出,要將兩人飭回時,黃姓少年連簽三次名都寫錯,還是員警先將少年名字寫在紙上,讓他照抄才過關。警方強調,偵訊過程態度都很和善,且兩名少年家長都陪同,不太可能因緊張或害怕而寫不出字。
警方調查,黃、邱兩人上月潛入新莊市光華國小,趁著舞蹈社團在廣場前練舞時,偷走廖姓婦女的皮包,得手現金八千元、手機兩支,以及多張提款卡與信用卡。得手後不僅將現金吃喝玩樂花用殆盡,邱姓少年還「借花獻佛」將手機拿給母親使用。
所幸被害人念及兩名少年不懂事,不提出民事告訴;分隊長黃建華也苦口婆心勸兩人是初犯,要能即時覺醒,走回正途,有空要多讀書。邱、黃兩人在警局聽訓後,也點頭稱是,但兩人近乎文盲情況仍讓警方搖頭不已。

來源:中時電子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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