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8月12日 星期五

十二年國教 別再延宕三十年

【台中教育大學校長楊思偉】
  依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二○○五的各國義務教育年限資料,一九五個有完整資料的國家中,實施十年以上義務教育(包含免費但非強迫之教育)的國家,由八十二國增加到八十五國,占全部的四三.五九%。延長國民教育年限似乎已成為各國的教育發展趨勢。我國國民教育仍存在著學生升學壓力沉重、高中職教育更呈現學費負擔不一、城鄉差距、資源不均、參差不齊等現象,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乃國民殷切期盼的教育大工程。
  現行九年國民教育(六至十五歲),係強迫入學、免學費、義務的教育。而規畫中的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」,界定為「非義務教育」:即非強迫入學(非義務)、普及入學、學費補貼(或免費)、免試(逐步推動)的教育,並尊重學生與家長的教育選擇及參與權,這應是合乎時代需求與國家現況之規畫。
  我國國中畢業生就學機會率已超過百分之百;八十九學年度後,國中畢業生升學率也皆超過同年齡層之九十五%以上。提供足量的教育機會已不是政策規畫的重點,而是應以朝向滿足學生適性發展需求為主要政策目標之一。但為何仍有許多爭論與遲疑呢?關鍵就在於即使免費,但面臨城鄉教育資源差距、校際聲望差異、高中職屬性差異、公私立學校分布等問題,如何讓學生能「公平」且主觀認為「機會均等」入學,仍成為輿論最關注之焦點。
  我國高中職的數量與所提供的教育機會已供過於求,再加上少子化趨勢,將加重此一問題。但高中部分存在著傳統明星高中與社區型高中的差別;高職部分則是群科資源是否均衡分布,加上公私立與城鄉教育資源落差現象,這對於高中職階段是否採行學區制有著密不可分的關連性。因此須將各類型學校教育資源的分布併同考量,非單純比照國中小實施一校一學區制,可以學校群或中型學區方式推動,或以「分發區」處理。從學生生涯發展、學習需求與就學取向出發,審慎規畫。
  高中職的入學方式是重要的課題。教育部提出構想,將達成七五%免試,二五%特色入學,雖然無法獲主張全面免試者之同意,但應是現階段比較適宜之政策,因為符合「因材施教」之重要理念。另外台灣由於私立學校比例超過一半,且有高職問題,無法轉型為美國式之綜合高中型態,更不易在一所「高中」中(如國中般)處理學習成效差異之問題。政策已經過較長時間之規畫,且參採廣大利害相關者之意見,如果太偏向菁英決策,將造成更多問題,教育決策回歸專業者決策,及參採家長之意見才對。
  依照國中基本學力測驗發展計畫目標,是評量學生在國中階段學習完成應該具備的基本知識與技能,但仍成高中職入學最主要(甚至唯一)的工具。此次規畫回復原有基測設計之目的,以改變基測之性質,轉成門檻鑑定之功能,將考試分發改為限區域、限校數填志願分發之可行性應是值得推動的方式。
  十二年國教更重大之意義在於提升公民教育,以及就近入學後,培養社區鄉土之向心力。可惜社會大眾和規畫者仍陷入傳統要求「絕對公平」之入學爭議中。現在是「全民都是教育專家」的時代,但要避免用常識和經驗來論述教育問題,某種程度回歸教育專業者決策才對。延長國民基本教育確有其需求性和前瞻性,但在周全規畫,充分溝通下,要大膽推動,不希望再延宕另一個三十年光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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