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3月2日 星期日

輟學小媽媽年逾5千人

就讀國二的巧巧(化名),在十五歲時與同校男友同居並發生關係,休學產下一子,不到一年又懷孕產子。但男友卻另結新歡離開,巧巧只好打零工扶養兩個孩子,生活陷入困境。社工界統計,國內未成年且未婚懷孕的「黑數」日增,光是勵馨基金會統計一年就有五千多名;還有未婚媽媽年僅十二歲!
民國九十三年實施的《性別平等教育法》規定,各級學生可請產假、或校方須強制通報學生懷孕情形。但北市女權會顧問莊淑靜指出,大部分雙親為了保護孩子,或怕子女在校丟臉,都幫孩子辦理休學或輟學,根本找不到「請產假」的未成年學生。
海山高工輔導主任張其清說,教育部規定一定要通報,但仍有很多學校都隱瞞,避免影響校譽,許多師長也不知如何正確處理。例如花蓮某國中曾有老師,因遭有黑道背景的家長恐嚇,只得隱瞞學生懷孕的事實,主管機關得知後想處理,已來不及。
張其清感慨,日前探望一對「學生夫妻」時,發現只有小媽媽在家,爸爸卻不知去向數天。後來才知道,爸爸不知如何面對經濟壓力與未來,只好流連在網咖、以逃避方式面對,讓他很心疼。
勵馨基金會研究專員王淑芬則說,許多小爸爸也被校方「半強迫」休學,但更有許多男方不曾現身過。
社工界指出,小媽媽們年紀輕、學歷低,帶著孩子四處飄移,常變成「社會案件」主角,而他們的小孩在不正常環境下成長,也造成惡性循環。
根據內政部統計資料,民國九十五年未成年懷孕數量共五十五件,七成五為高中職與國中生;去年未成年懷孕有五十三件,十一件為高中職與國中生。但台北女性權益促進會祕書長簡舒培卻指出,「黑數」愈來愈多。
勵馨基金會研究專員王淑芬根據該會統計,每年十五到十九歲的未成年懷孕個案就高達五千多名,與正式通報量相比,天差地遠。桃園縣張老師基金會就指出,去年他們輔導未成年懷孕的十三名少女中,十五、六歲的就有八成,最小的甚至只有十二歲。
像巧巧才十多歲就有兩個小孩,家人也無力幫忙;小函(化名)也在十五歲讀國中時休學產子,十六歲想再念書,社工推薦到海山高工,但經濟負擔大,最後還是休學。
王淑芬說,小媽媽能力不足、經濟條件薄弱,在沒有穩定收入下,只好不斷更換同居人,在寄人籬下不得不讓同居人予取予求、不斷的惡行循環,遑論保護孩子。許多新聞報導的兒虐案件,加害人都是未成年母親的同居人,政府應重視此問題。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