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0月27日 星期六

不知姑丈是親戚

姑媽、姑丈不算家族成員?結婚對象非得是異姓?康軒版國小六上社會科測驗卷和學習手冊出現這種有爭議的觀點,家長質疑有關「血緣團體」的敘述與現代社會脫節,缺乏男女平權的觀念。台中市某國小六年級廿五日以康軒測驗卷作為社會課「血緣團體」學習評量,以圖表方式考圖中兒子「胡正豪」屬於同一個家族的成員,17個關係人中,包括姑丈公、姑媽、姑丈、表哥4人皆非,有學生皆選對而被扣了12分。
陳姓家長質疑說,課文中以傳統漢人重男輕女的社會結構講述家族成員關係,與現代社會的家族關係有很大落差,也沒講清楚,以
小學生程度,觀念會很模糊,而考試命題又簡化成選擇或是非題,更是讓小朋友無所適從。並批評學習手冊「血緣團體的形成與發展」中對於沒有直接血緣關係的血緣團體成員的敘述「家族中的女性與異姓男子結婚,成為其他家族的一分子。」完全背離現代社會日益普遍的同姓婚姻關係,非常沒有正確的男女平權觀念。
同樣使用康軒版的另所國小家長則說,現代社會結構較為複雜,像習作中要求學生寫出全部直系及旁系家人的名字,未顧及旁系家人隱私,並不適宜,直系家人可以寫全名,像旁系的姑姑、伯伯等,應以張OO方式表達就夠了。
陳姓國小老師指出,現在單親家庭多,加上收養關係,而孩子似懂非懂,老師講到家族成員要很謹慎,必須顧及特殊學生的個別差異;對於測驗卷中的姑媽被排除在家族成員之外,她就很不贊同,廣義上仍應算是家族成員。
還有一所使用康軒版國小呂姓教務主任也認為,學生還小,對於血緣與家族關係容易混淆,應盡量避免出類似會有爭議的題目,等長大以後有法律觀念再來分辨,會比較合適;她認為像姑媽在廣義上仍算是家族成員。
康軒教材諮詢專線說明指出,課文講到傳統漢人家族成員關係,以前忌諱同姓不能通婚,會這樣敘述,主要是講社會變遷的發展歷程,並非同姓不能結婚;課程中盡量把家族中可能出現的關係及稱謂都羅列出來,希望讓小朋友了解,但仍須由授課老師和家長輔導時作補充說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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