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0月20日 星期三

建教生 禁上大夜班

  鑑於學界、企業建教合作屢遭投訴罔顧學生受教權益,教育部公布「產學攜手合作專班注意事項」,違者取消合作契約,一百學年起新班全面實施。
  教育部中辦表示,勞基法已禁止十五到十六歲建教生上晚間八點到隔晨六點的夜班,十七到十八歲的建教生將比照產學專班,禁上晚間十點到隔晨七點的大夜班,教育部將在兩週內普查,違規學校處以減招或刪減補助款。
  綜合高中、高職、技職校院等技職學制都與企業界有建教合作,諸如電子、機械、美容、餐飲、護理、旅遊等各類科。「產學攜手合作專班」即是高職、科大及業者合作,九十九學年共有五十六班、兩千五百名學生,例如明新科大與台積電、聯電合開專班外,宏達電和龍華科大合開無線寬頻專班等。
  明新科大資管系主任葉慈章表示,該校與芳曙商工和台積電合開半導體專班,學生要讀八年(高職三年、二專三年、二技二年),高職都是日班,但後五年則是兼具專班學生和正式員工身分,半年日班(早上七點到晚上七點),半年晚班(晚上七點到隔天早上七點),做兩天休一天、讀一天,新制恐使科技業者不願合開專班,不利學生的工作機會。
  海山高工教師黃耀南說,部分電子大廠,排大夜班比日班每月多近五千元,但建教生一天工作十二小時後去上課,對身體是很大負荷;建教生權利促進聯盟發言人謝創智也表示,建教生身分是學生,業界若想培養有用人才,應支持教育部政策。
  高雄應用科技大學校長方俊權表示,很多產學合作專班同學家境不好,教育部訂出統一規範,學校可更有力與廠商協調,避免學生被剝削;高雄餐旅學院產學專班同學高佳祥則認為,禁止上大夜班保護對象應限於高職建教生,大專生多已成年,應視工作性質決定。
  教育部技職司副司長李彥儀強調,學生到工廠工作仍屬實習課程,依勞基法規定不得上大夜班,是否開設專班,廠商是願者上鉤。
  半導體業晶圓廠採日夜輪班制,相對於校方擔心新制會降低電子廠合作產學專班意願,但聯電、台積電都表示不受影響。聯電表示,不鼓勵學生輪值夜班;台積電指出,產學合作是提供技術員進修管道之一,工作安排以日班為主。

(自由時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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