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2月8日 星期三

陪吃午餐 提議補貼導師 (新北)


這學期開始,新北市國中小學導師陪伴學童吃營養午餐,加發每月五百到二百元不等的「用餐指導費」,該市教育局在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提案,盼由中央買單。教育部認為社會觀感恐不佳,將邀各縣市政府開會再做研商。
兩年前,教育部要求教師須自付每月約八百元的營養午餐費後,約有五成縣市因為要求教師必須陪同學生吃午餐,常找各種名目「補貼」導師的午餐費。
新北市教育局長林騰蛟說,中午用餐時間並非教師授課時數,但基於學童用餐時可能發生危險,及午餐供應可能出現異常等問題,導師有必要陪學生用餐,希望由中央統一編列預算。
教育部次長吳財順表示,中央預算目前只補貼弱勢學生,一年廿多億元,並未補貼教師午餐。
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張榮輝表示,新北市此舉有助於安定老師幫助學生進行營養午餐教育。但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認為,中小學導師已領有導師費,如果午餐費還要政府出錢,恐讓人覺得太計較。全國教師工會聯合會理事長劉欽旭則強調,大多數老師不會計較午餐費用,外界不要污名化老師,午餐指導的權利義務界定不明確,也可討論是否由家長輪流陪吃。
教育部國教司長黃子騰指出,用餐時間若有公務需求,確有需要編列經費由老師提供服務,但不應由小朋友繳的午餐費或其他費用支付。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,這部分不能用到學生出的錢,涉及預算的事情要通盤檢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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