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1月5日 星期六

違法第九節 兩校被懲處


「教育局到底在做什麼!來學校查了那麼多次,為什麼我們現在還在上第九節?」在學生提供明確時段的強力監督下,高雄市已有兩所「屢勸不聽」的學校因違反教育部規定遭到懲處。
為因應「城市需求」,高市教育局曾針對「第九節」函文各校,指第九節經校務會議通過且由家長會處理情況下,時間可延長至六點。但這項調整卻違反教育部落實教育正常化政策,在屢遭糾正下,教育局要求學校從一百學年度開始,以不超過五點半為原則。
「正常版」安排卻引起許多家長反彈,也向學校、教育局反映,有些學校在家長「高度期待」下選擇冒險。
教育局表示,了解學校有壓力,但在被當場查獲、又是累犯之下,只能依規定懲處。
部分學校在教育部規定和家長期待的兩難中,改採不收費、不上新進度的「留校自習」因應,卻又招來家長、學生都不滿意的結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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