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0月5日 星期日

私採指紋 不尊重人權 (台中)

豐原市豐南國中有家長爆料,指二年級某班物品常失竊,老師竟私採學生指紋,不尊重人權;但校方表示,老師是利用機會解說警方查案手法,這是機會教育,學生所捺的指紋並未收走,肯定教師用心良苦,但方法容易造成家長誤解。
爆料家長指出,孩子就讀豐南國中二年級,最近班級物品頻頻遭竊,10月2日班上又丟掉東西,沒想到訓導處下午到班上要求全班捺指紋。家長說,現在還出現這樣不尊重人權的狀況,太超過了,要不是沒錢轉到私立學校,實在待不下去;但家長擔心學校會關注他的孩子,不願透露真實姓名。
豐南國中校長鄧詩勳表示,老師是想用此事講解警方追查刑事案件的手法,也說明警察會叫嫌疑人捺指紋進行比對,告訴學生每個人指紋不同,讓同學觀察每個人指紋差異後,所捺下的指紋都由學生拿走,老師並未留存。會要求老師避免再用類似方式進行機會教育。

(自由時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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