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9月22日 星期六

師畢旅付費否


中小學舉辦畢業旅行、隔宿露營等校外活動,受新北市去年營養午餐弊案影響,老師該不該付費引發爭議,也影響老師參與意願。教育局長林騰蛟說,老師帶領校外教學是幫學生服務,學校可以最有利標招標,契約明確規範提供的名額、服務內容,老師不需要另外付錢;朝野市議員批評,林騰蛟的說法,是鴕鳥心態。
有國中小校長反映,老師帶學生去畢業旅行、隔宿露營,並不是每個人都想去,費用向來都是由廠商支付,但營養午餐弊案發生後,有老師擔心不付錢會被指有貪污之嫌,要求補回餐費、住宿費。畢業旅行、隔宿露營都是教學的延伸,老師執行公務,沒道理自己付錢;也因為是教學業務,不該由家長支付,釜底抽薪的做法是編公務預算支應。教育局不該把問題丟給學校,學校預算有限,無力支付老師的費用,辦不起來就不要辦,或把兩天縮水變一天,最後受害的還是學生。
新北市議會國民黨團書記長周勝考說,老師有薪水,但沒有校外教學的出差費、車馬費,既然營養午餐可以為老師編列午餐指導費,難道編不出出差費嗎?
民進黨議員江永昌指教育局鴕鳥心態,不管如何招標,只要費用由廠商出,「羊毛出在羊身上」,一樣是學生吃虧;教育局要有擔當,該編預算就要編,既然禁止老師吃謝師宴,哪有要學生出錢給老師參加校外教學的道理。

有老師說,校外教學也是工作,可以不要去沒人想去,若還要付錢,反彈會很大;也有老師說,應該有一定的補助標準,超額部分再由老師自付。
擔任多年總務工作的鄭老師說,帶學生去畢業旅行、隔宿露營是工作,責任大於玩樂,是不得不去,外界以為「老師都可以免費去玩」,但每年幾乎都去同樣的地方,沒有人想去。就像吃營養午餐,外界認為老師佔學生便宜,很多老師乾脆忍餓看完孩子吃飯,再自行處理,那校外教學老師可不可以不要參加?既然是公假,就代表是工作,沒薪水還要掏腰包,說不過去。
在私立中學服務的何老師說,帶隊出去是工作,學校應該補助費用,但要廠商吸收,還不是變相由學生支付,行政部門應該研議合理的補助標準,超額的部分再由老師自付。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