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5年9月20日 星期二

玻璃娃娃事件的影響 (台北)

景文高中的陳姓學生,因為背扶玻璃娃娃顏旭男,不甚因積水滑倒導致顏旭男摔倒致死,全案經高等法院判決陳姓學生要賠償顏旭男家屬一百多萬,引發輿論的熱烈討論,在教育界更引起一陣漣漪,許多老師甚至表示,以後不曉得如何教導學生。也有老師表示,教育工作是老師的責任,如果遇到類似的狀況,只有多小心,多付出一點關心。一位國小主任則認為,特殊生的家長與老師要先多溝通,讓家長多了解孩子在學校裡的狀況,減低誤會與摩擦。這起事件主要還是導因於在學校中沒有設置無障礙設施,這些設施也許在公立學校中都由教育當局配置妥當,但許多私立學校也許礙於經費,並沒有設置的十分良好,主管北縣特殊教育學生事務的黃課長則表示,希望特殊生的家長都能夠配合教育局所做的鑑定安置,如果一定要就讀私校,也請家長先了解該校的環境,各級私校也應該要考量有沒有能力接納特殊生。就現行法規看來,每位身心殘障的特殊生,都可以申請一位助理人員在上課期間服務他,但是一個小時只有八十元的鐘點費,加上有些學校可能地處偏遠,找不到助理員。黃課長希望學校能盡量尋求一協社服團體的支援,協助招募義工到校幫忙,北縣教育局也有計劃在將來主動替特殊學生媒介義工服務。法官對玻璃娃娃這個案件的判例,對許多老師造成震撼,但是相信絕大多數的老師,還是會把教育視為良心事業,為孩子貢獻最大的心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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