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7月6日 星期三

老師禁穿短褲拖鞋 (台中)

 
  台中市有公務員穿著短褲、拖鞋上班,市府人事處行文要求員工不能穿短褲及拖鞋,引發廣泛討論,有國小教師在市長胡志強信箱留言,表示這項禁令讓他「熱到無心教學」。
  投書老師表示,公務機關或行政單位辦公室裝有冷氣,但很多學校教室沒裝冷氣,夏季高溫動輒超過攝氏三十度,短褲配球鞋或正式便鞋,不會不端莊,硬要他穿長褲在沒有冷氣的教室上課,讓他「熱到沒有心情、情緒很差,甚至影響教學品質」。
  人事處長林煜焙說,對於公務人員的要求,人事處仍堅持推動,但老師投書內容也有道理,將與教育局會商因應之道,再簽請市長定奪。
  台中市教育局副局長張光銘表示,做為人師,本來就該儀表端莊,他不認為穿著短褲就能讓老師「心情愉快、教學變好」,短褲很難界定,是到膝蓋?還是像時下年輕人穿到快「露屁股」?不如訂出統一標準,最好規定不能穿短褲及拖鞋。若學生也穿短到不行的熱褲甚至夾腳拖來上課,成何體統?
  陳姓學生家長說,老師穿短褲及拖鞋上課太不像話了,她贊成市政府的決定。
  曾在台中一中、建國中學擔任校長的台中市副市長蔡炳坤則說,縣市合併後,有都會化的學校,也有山區學校,老師應該穿著合宜,但也應考慮因地制宜,可討論再做決定。
  台中全市公立國中小共二百九十七所,「全部的教室都沒有裝冷氣」,人事處及教育局會商後再送市長批示的結果,將影響未來二百九十七所國中小的教師能否「穿短褲教課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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