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7月1日 星期五

師揪犯錯學生 罰站抄寫 (高雄)

 
  高雄市兩名嚴師遭學生及家長投訴管教過於嚴格。福山國中一名男導師因女學生習作簿被藏到廁所,竟連五天處罰全班罰站,至少四十分鐘;鳳山商工英文女老師則對考不好學生,罰到走廊或樓梯抄寫。
  福山國中一年四班學生每天放學後被罰站十五分鐘,班導師陳誠文雖有在聯絡簿上告知家長,因犯行者不出面認錯才處罰學生,還呼籲「學生要有正義感,把犯行者揪出來,讓他無所遁形。」但只因一名學生犯錯,卻要全班罰站,並把教室門窗、電扇都關掉,有人因此補習遲到。學生抱怨:「我什都沒做也要被罰,很不公平!有人站到不想上學。」
  校長李進丁說,陳師想利用團體壓力矯正學生偏差行為。但仍沒有學生「自首」,將與陳老師溝通。高市教育局主任祕書王進焱說,站立反省是合理管教方法,但全班受罰值得商榷。
  鳳山商工英文老師林淑瑜則要求英文考不好的學生不能午休,須到走廊或樓梯間讀書或抄寫,且對連續不交作業的學生記警告處分,這學期全班學生接到的警告就高達九十次。林師表示,她是針對考試卷都沒寫或錯一堆的學生,利用午休一題一題教,要學生重寫,「這不是處罰」,因挪不出其他時間。她一度眼眶泛紅,「我只希望學生不要放棄自己、加強英文程度。」會修正教學方法。
  校長廖萬成說,利用午休教學及記那麼多警告,校長也不認同,學生被記警告部分會提供打掃等勞動服務方式幫忙銷除。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副主任許志銘說,期盼老師多跟學生溝通。
  人本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批評,陳師對全班罰站找兇手,等於把所有學生當成罪犯,難道「若有老師犯錯,所有老師也要一起受罰?」國家對老師的專業培訓不足,才會讓老師不知如何正面管教學生。

老師體罰申訴管道
★全國家長團體聯盟:(02)28350510
★教育部長民意信箱:http://email.moe.gov.tw/EDU_WEB/sendmail/send.php?open
★人本教育基金會:台北市(02)23670151,台中市(04)23200078,高雄市(07)3856350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