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3月31日 星期四

霸凌送警法辦

 
  很多學生覺得,霸凌也不用負責,就變本加厲,教育部長吳清基表示,以後有霸凌行為,一律送警察局,依少年事件法來處理。
  新竹國中生霸凌事件,讓教育部長吳清基硬起來,認為學校已經管不住,要直接移送法辦。但有民間團體持反對態度,因為從來沒有一個國家是這樣處理霸凌事件,考驗吳清基的決心。

 
  吳清基強調,將不再容忍學生違法行為,一旦校園霸凌涉及傷害、恐嚇、吸毒等違法情事,不再只是留校查看,也會依照「兒童少年福利法」移送法辦,民眾普遍贊成。
  但也有人質疑,校方如何判定報警標準,學校教育功能是否代表就此喪失,甚至會貽笑國際?儘管吳清基解釋是另類教育,但移送後學生將留下案底,因此內政部長江宜樺認為,情節輕微仍應以教育輔導為主。
  目前教育部規劃,包括傷害、恐嚇、剝奪他人自由,或將霸凌影片PO網都必須送警,是否真能消減霸凌歪風,仍有待時間驗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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