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8月21日 星期四

三教科書商不當贈禮 共罰千萬

公平會發現,去年五月中小學教科書選書期間,教科書業者送給老師面膜、生態園區優惠券、CD收納夾等,希望爭取老師選用其教科書。公平會認為涉及不當贈品贈送,違反公平法規定,決議處康軒五百萬元、南一書局二百三十萬元及翰林二百五十萬元罰鍰,合計重罰近千萬元。
去年也曾因類似違法行為被罰過,只是當時送的贈品不同。公平會官員說,如果業者每年都送相同的贈品給老師,因為沒有停止違法行為,公平會得連續處罰業者,罰鍰也會倍增,罰鍰為十萬元以上、五千萬元以下。
去年五月,康軒送老師母親節禮袋,內含面膜及生態園區優惠券,南一送班級經營包,內有教室布置用的素材;翰林則提供對教學沒有實質助益的各式印章、批改章及CD收納夾,統統都是和教科書教學無關的不當贈品。
公平會發言人周雅淑表示,贈品不是不能送,只是不能送跟教學內容無關的贈品,舉例來說,數學教科書送三角板和圓規,是沒有問題的;但是如果送的是與教學無關的贈品,企圖影響老師選用其教科書,就涉及不當贈品贈送。
教育部國教司長楊昌裕指出,依規定和教學無關、贈送個別老師的餽贈都不能收,贈送給全班或學校所有的教具教材,必須合乎公平會規定。
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副理事長林文虎呼籲,政府應該比照選舉,訂定接受餽贈的下限及相關規範,把遊戲規則講清楚。支持公平會對於書商不合理競爭的監督,然而,「公平會應該打老虎,而不是打蒼蠅」,真正要管的是檯面下更大的利益操作,例如民代施壓、喝酒應酬,甚至北北基用公權力強烈建議「一綱一本」,是否有聯合壟斷的政策性綁標嫌疑?書商做為教材提供者,師生及家長是買方,彼此間存在競合關係,在市場競爭壓力下,書商可能比教育主管機關更了解師生及家長的需求。
全國教師會諮商輔導處處長楊益風也認為,老師不太可能因為廉價贈品就改變選書行為,況且,若非前金後謝、贈品與銷售商品未違反對價關係,基本上應尊重市場機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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